粤卫办〔2013〕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医疗机构审批集体审议制,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2.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1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委员会主任:廖新波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徐庆锋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
甘远洪 省卫生计生委规财处处长
张一愚 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处长
庄俊义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处长
伍新民 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
王来渝 驻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主任
周紫霄 省卫生计生委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张心明 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调研员
肖 力 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副处长
史明丽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副处长
林祖才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副处长
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冯宏祥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副处长
成员:孙才顺 省卫生计生委规财处副调研员
项 芳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主任科员
钟 芸 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主任科员
附件2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职责
(一)指导全省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建立完善科学透明的审批流程。
(二)指导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医疗机构审批各项工作。
(三)组建审批委员会专家组。
(四)对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作出设置审批决定。
(五)研究解决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在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承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审批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变更登记、注销等具体工作。
(三)受理并初审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筹备召开审批委员会会议,并向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组织专家参加审批委员会会议讨论。
(四)完成省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审批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