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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扩大试点联系地区名单的通知

2015-03-12 | 来源:省卫计委

粤卫函〔2015〕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联系地区名单的通知》(粤卫〔2014〕133号),我省确定了36个县(市、区)为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联系地区。自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不断试点探索,推行有效签约,扎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第一阶段的预期成效。在36个城乡试点工作基础上,部分地市已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基层医疗机构积极转变服务模式。为鼓励试点地区交流,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在全省城乡区域范围内均衡协调发展,经各市申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将广州市越秀区等21个县(市、区)列为2015年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扩大试点联系地区(名单见附件)。为确保2015 年试点联系地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和指引,扎实、规范地做好试点地区的基础性推进工作,确保观念转变、服务流程优化。要加强部门协作,科学统筹城乡,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创新。同时,要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试点工作上新台阶。
    各试点要深化和固化家庭医生式服务基本理念和服务框架、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扎实推进,并逐步扩大试点。要通过培训提高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的核心胜任力,通过优质服务和有效签约,积极引导城乡重点人群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签约关系,推行预约服务。同时,要多种途径充实家庭医生式服务队伍,探索建立适应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绩效激励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请各地市收集各试点县(市、区)家庭医生式服务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于2015年2月5日前将电子版资料发到gdjczdc@126.com。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QQ群群号:364289934。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柯伟锐,联系电话:020-8318434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李劲佩,联系电话:020-83182441。

 

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2015年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扩大试点联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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