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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团队师资培训的通知

2015-03-12 | 来源:省卫计委

粤卫办函〔2015〕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专家指导组各成员:
    为更好地实施全科团队服务模式下的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我委决定开展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团队师资培训,具体组织由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5月份,每组培训时间1天半,分别在广州、深圳两个培训基地举办。培训具体时间分段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参训人员及分组安排
    每个试点县(市、区,含扩大试点)卫生计生局1名负责同志及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3人(临床(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生),作为地方师资。具体分5组,分组安排附后(见附件1)。深圳和广州市培训自行举办。
    三、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实地观摩学习培训两部分。采取集中授课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教学示范与实地观摩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考察见习相结合等方式。
    四、培训内容
    学习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要求、团队服务流程、团队内角色职责、服务内容及基本的核心技能等。
    五、省级师资及课程设置
    培训基地为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海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级培训师资及课程设置附后(见附件2)。
    六、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培训内容及课程表,遴选出表达能力强、试点工作已开展的团队组成人员作为市级、县级师资参训。
    (二)各地市在省级师资培训结束后尽快组织本市试点地区(也可扩大)所有团队人员培训(农村试点地区必须包括乡村医生),于7月底完成,并报送培训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复印件存档。总结电子版资料(总结、相关培训相片或视频)发送到gdjczdc@126.com
    (三)本次培训食宿费由我委承担,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柯伟锐,联系电话:02083134347。

    附件:1.培训分组安排
          2.广东省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师资培训课程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