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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卫办〔2015〕8号

2015-02-28 | 来源:省卫计委

粤卫办函〔2015〕7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咨询及指导、调查研究、培训指导以及评估督导等相关工作,促进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落实,经研究,成立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各市和省有关单位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中医药健康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等。
    二、专家组候选人条件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工作流程和考核要求;
    (三)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一线卫生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财务管理与信息管理不限职称。
    三、专家组工作职责
    承担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骨干培训工作;参与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调研与督导评估,为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政策建议、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专家组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候选人并填写《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组成员推荐表》(附件2),填写内容要详实具体,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2月28日前邮寄至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推荐表电子版。
    (二)省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健康教育专家的推荐工作。各地级市卫生计生局(委)负责辖区内市、县(区)两级专业机构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相应专家的推荐工作。
    (三)项目办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专家将予以聘任,并颁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资格聘书。
联系人:徐昊立,联系电话:020-31051036、15920510296,传真:020-31051036,电子邮箱:gdjbggws@126.com,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群贤路160号,邮编:511430。

    附件:1.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组成员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家组专家成员推荐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