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8 |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
粤卫函〔2014〕15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中医药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