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4〕50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组织重新申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化试点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388号)要求,各地认真筛选推荐了试点单位。经研究,现确认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等11个行政单位和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广东省第一批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试点单位(见附件)。
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试点是探索建设高效集成的人口健康信息体系,推进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工作全面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保障人财物投入,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试点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的探索创新、先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我委将给予试点工作大力支持,加强试点业务指导,组织交流和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附件: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化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