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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妇幼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4-12-11 | 来源:省卫计委

粤卫办函〔2014〕4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省人民医院临检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做好2014年妇女健康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84号)要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4个项目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4),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方案(粤卫办函〔2014〕87号)已下发,中央补助地贫试点和省地贫防控项目另文下发。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项目任务和目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技术专家组,优化项目流程,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与服务内容,确保年度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二、严格资金监管,加强绩效考核。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4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另文下达。各地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配套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落实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各地要理顺工作机制,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地贫筛查诊断与地贫防控项目有机结合,国家补助地贫试点要与省地贫防控项目统筹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项目交叉重复。各地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监督评估,提高项目质量。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加快项目进度,做好项目总结和评估。我委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的督导和评估,并通报项目进展。
    五、新增国家试点,加快项目启动。2014年,中央补助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在阳江市阳春市的基础上,增加韶关市南雄市、梅州市五华县、清远市英德市3个项目县,请各试点地区根据国家要求(国卫妇幼出防便函〔2014〕106号)尽快启动项目工作。2014年,国家新增以HPV检测为初筛的宫颈癌检查试点,在我省韶关市新丰县、惠州市惠城区、湛江市徐闻县、潮州市饶平县开展,请各试点地区尽快启动项目工作并根据当地招标采购规定做好相关事宜。今后,国家计划逐步扩大两癌项目范围,请各地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2015年“两癌”项目县需求(计划新增县名称、服务能力、年度检查任务计划数)报我委妇幼处。
    联系人:聂辉,电话:020-83134353;传真:020-83134383;电子邮箱:wjw_fyc@gd.gov.cn

    附件:1.2014年中央补助广东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2014年中央补助广东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3.2014年中央补助广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4.2014年中央补助广东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