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5〕153号
韶关、茂名、肇庆、清远市卫生计生局:
2014年10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86号,以下简称《通知》),并被省政府列为2015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为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59号)要求,我委定于近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4月13-17日。
二、参加人员
由陈义平委副主任带队,委家庭发展处、规财处、信息统计处派人参加。具体人员名单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有无出台贯彻《通知》的文件。
(二)资金落实情况。2014年有无提高特别扶助标准,各级资金是否到位;2015年是否列入预算。
(三)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关怀情况;
(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信息系统与纸质报表的误差情况及其原因。
四、检查主要形式
(一)召开市、县(一城区和一县市参加)座谈会。听取卫生计生、民政、财政、社保、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情况汇报,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
(二)检查组选取一个县(区),检查资金落实情况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信息系统数据(财政预算文件、结算报告和资金下达文件、金融代理机构拨付资料、银行对帐单等)。
(三)到一个乡镇或街道了解扶助金发放和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检查前请准备好书面的情况报告和备查的资料(文件、统计报表、财务资料)。
(二)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接待工作一切从简,安排工作餐,检查人员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人:张惠芳,联系电话:020-83134394、13535064643。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