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4〕3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746号,以下简称《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版)》)转发给你们。截至2014年9月8日24时,我省共报告登革热确诊病例1783例,较去年同期(346例)上升415.32%,防控形势严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9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登革热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密部署,切实加强《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版)》培训,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组织做好登革热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意识,做好鉴别诊断和重症识别,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转送病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最好专家,开辟专门医疗区域,及时救治病人并做好院感预防控制。医疗机构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登革热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诊断为登革热重症病例的,要及时在疫情网该病例个案备注中注明重症病例诊断时间及转归情况。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登革热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救治措施落到实处。我委将适时组织省临床专家组对各地工作进行督查。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联系人:陈永嘉,联系电话:020-83805468)